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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乾脆把行政院列為立法院的行政局?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QuinceMedia
嗯要不要乾脆立一個法,把行政院列為立法院的行政局?這樣最乾脆了。
或訂一個法律,地檢署起訴立法委員、法院判立法委員有罪,要經過立法院同意,這樣好不好?
立法權自我膨脹,一下子干涉司法個案,一下子管到行政權,那麼喜歡當行政官,幹嘛來當立法委員?
圖片來源:取自 林智群 臉書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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