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 23 條立法通過,媒體還有多少生存空間?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楊健興直言,記者承受的實際風險及心理壓力比之前大很多,面對虛無縹緲的紅線,他暫未想過停下目前的新聞評論工作,相信評論仍有價值。
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近 40 年的楊健興,由南華早報等主流報章轉而與傳媒朋友創立網媒「眾新聞」,成為「眾新聞」主筆。但 2020 年香港實施國安法,「眾新聞」於 2022 年1月初停運。
當時楊健興說, 2021 年 12 月 29 日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觸發他們短時間內決定停運,「執法界線不能掌握得很清楚,不能夠在感到平安、安全的情況下工作下去」。
不過,楊健興沒有就此退下, 2022 年3月底,他一個人在 Youtube 設立「新聞點評」節目,每天繼續評論時事。
基本法 23 條立法已通過,楊健興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說,暫時沒有想過停止該節目,始終相信新聞工作是有價值的。
楊健興說,自己對基本法 23 條立法感覺特別強,因為 1980 年代他已參與採訪基本法的起草過程。 2003 年香港 50 萬人上街反對 23 條立法,直到現在迅速通過立法,有需要讓大眾理解立法的背景及內容。
但他不諱言, 23 條立法令記者承受的實際風險及心理壓力較之前大很多,特別是對媒體影響最大的煽動意圖罪。草案建議提高煽動意圖罪的刑罰,由目前刑期最高 2 年增至最高 7 年。且草案列舉的「煽動意圖」範圍廣泛,包括激起對國家機構或香港政府的仇恨、矛盾等,「可能政治時事評論都觸及煽動」。
楊健興說,「雖然記者不會預備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但以往煽動罪最多判囚 2 年,可能會有小小安慰自己只是 2 年,現在可以被判 7 年,是相當重的,形成很大的心理陰影」。
他說,而紅線在哪,永遠沒有答案,「記者根據事實作出批評,說了些政府不中聽的說話,是否偶爾說就可以,但如果持續幾個月都這樣說,就變成有煽動意圖?自己完全掌握不到」。
楊健興承認,對於 23 條立法自己也多了擔憂,連朋友也會擔心他,畢竟現在的香港不像主權移交後一段長時間,基於事實的新聞評論不需擔心評論尺度,或觸動到一些人的神經。
被問到會否為了減低風險而自我審查,楊健興表示,近年香港社會已瀰漫著一股自我審查風氣,很多媒體都已不經意自我審查,在報導或評論過程中涉及敏感議題時會「小心些」。如有海外組織批評港府,媒體可能會等待政府有回應才一併報導,否則未必會報導該海外組織的立場,這確實會影響社會接受資訊。
楊健興直言,面對「現在複雜而模糊的界線」,自己會更加小心,加上政府對輿論反應迅速及強烈,相信媒體要「調節、適應、摸索」,他自己不會因為議題敏感而避開。
他說,因應 23 條立法草案中有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的相關罪行,以及新增境外干預罪,「境外勢力」甚至包括「國際組織」,媒體可能會減少報導中國新聞或外國組織的立場,或報導時會更小心。
他說,「空間少了,風險多了」,但也非完全不能做新聞,「始終相信社會應有新聞及評論,評論是基於事實,自己跟了新聞這麼久,對事件較了解,將自己的觀點說出來,讓讀者去判」。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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