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員林市一間電器行日前遭人藉店員拿貨之際, 30 秒偷走2個皮夾,盜刷信用卡買手機,警方昨天將張姓男子查緝到案,發現他以類似手法作案近 20 次,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電器行店員表示,3月2日中午 12 時許,男子到店內詢問電器用品,並稱剛買新房需要現貨,接著就趁店員上樓拿貨時走到辦公桌及櫃子前,取走2個皮夾,裡面有現金約3萬元,行竊過程僅 30 秒。
店員說,男子之後向店家稱要去領錢,未料 20 分鐘後,店員母親收到刷卡簡訊,才驚覺皮夾失竊被盜刷8萬 8000 元購買2支 iPhone15 手機,趕緊報警。
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昨天在嫌犯台中住處逮捕 58 歲張男。警方調查,張男長期無業,以類似假消費、真竊盜手法作案近 20 次,行竊過程無共犯;張男稱得手後的手機隨便找一間手機行賣掉,忘記在哪裡賣,且錢已花光,被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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