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這次戰果如下: 北院合議庭審酌馮光遠刊文當下與用詞遣字等,認定馮光遠非毫無事實根據之無端謾罵,也無法以此推論馮有貶低高虹安人格、社會地位的意圖,難與公然侮辱罪責相繩。 合議庭尚指出,高虹安著重強調「人渣俗辣」有侮辱故意,乃其片面臆測,忽視一詞與全文脈絡,故駁回聲請,不得抗告。 圖片來源:截自 蕭瑩燈 臉書 原文出自蕭瑩燈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馮光遠高虹安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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