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邱姓男子去年招募 5 男及 2 少年,製作彩虹菸販售,以每條 10 包拆帳分潤,至少賣出 20 多條,魔手甚至伸入國小校園;檢方今天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根據起訴書, 22 歲邱嫌在去年 7 月至 12 月間,招募許、蔡、詹、江、鄭 5 名年輕男子以及 2 名未成年少年;邱男、許男合資新台幣 25 萬元,與江男擬定計畫,再指示鄭男在網路購買彩虹菸菸草、菸管、打菸機等。
邱男等人平時藏匿於溪州鄉工寮、田中鎮汽車旅館製作彩虹菸,用夾鏈袋將 18 支彩虹菸裝成 1 包,每條 10 包售價 3 萬元,每賣 1 條給邱 1 萬 8 千 元至 2 萬 1 千元作為分潤,甚至曾在溪州鄉某國小販售。
犯嫌供稱已製作 20 多條彩虹菸,檢方估算邱男至少已賺取 36 萬元,江男獲取約 10 萬至 20 萬元,其餘犯嫌為 1 萬到 2 萬 2 千元。
檢方今依涉違犯組織犯罪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邱男、蔡男、詹男、江男、鄭男提起公訴;許男另涉三級毒品製造,另案偵辦;2名未成年少年移送彰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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