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開議,羅智強就自帶麥克風,違反規定,黃捷說違反規定要搶麥克風,巧芯還出手阻擋。
欸立法院不是卡拉 OK,你想帶麥克風大聲公都可以嗎?
那還要開會嗎?大家都聽你唱歌好了。
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第 7 點:「會議時,委員不得攜帶麥克風、旗杆、棍棒、噴漆、蛋類、汽油、刀械、武器、爆裂物等與議事無關之物品進入會場,並不得破壞議事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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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羅智強。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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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欸立法院不是卡拉 OK,你想帶麥克風大聲公都可以嗎?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 請多指教!
現任: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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