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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工廠清洗機台排廢水污染水圳 最高可罰300萬

新北市環保局8日表示,據報樹林區新興橋下疑遭污染,稽查員循線發現某工廠員工正清洗工廠機台,白色廢水經場內溝渠流入復村圳造成污染,依法告發,命業者立即停止排放並派員清理。(新北市府環保局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北市環保局8日表示,據報樹林區新興橋下疑遭污染,稽查員前往採集水樣檢測(圖),循線發現某工廠排放清洗機台廢水造成復村圳污染,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重可裁罰新台幣300萬元。(新北市府環保局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北環保局今天表示,7 日據報樹林區新興橋下疑遭污染,循線稽查發現某工廠排放清洗機台廢水造成復村圳污染。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重可裁罰新台幣 300 萬元。

新北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表示, 7 日由民眾組成的「水環境巡守隊」於樹林區新興橋巡檢時,發現一股白色廢污水排放至鹿角溪,當下立即錄影蒐證並通報環保局。

環保局說,稽查人員沿著區域上游溯源,現場排水管線為埋在水溝內的圓管,無法追蹤污水流向;但稽查人員徒步沿巷弄不斷確認,終於在樹林區新興街外再度發現白色廢水;在鄰近的金展精密公司場內,發現員工正清洗工廠機台,場內排放大量白色廢水。

環保局說,經稽查人員投放示蹤劑確認流向,證實廢水經場內溝渠流入復村圳造成污染。業者坦承,將廢切削油倒到場內水溝,未留意切削油乳化後,造成嚴重的污染。

環保局說,業者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 30 條規定,依法告發,並命業者立即停止排放並派員清理。

此外,現場還發現該公司有產出事業廢棄物,但並未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沒有每月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流向,依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最重可裁處 300 萬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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