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市議員陳致中因涉犯洗錢、偽證等罪合併執行刑 1 年 2 月,在高雄二監服刑,今天獲台灣高等法院裁准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雄二監表示,若收到保護管束令,會依法 24 小時內釋放。
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張漢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尚未收到台灣高等法院給的保護管束令,若收到了,會依照法律規範在 24 小時內釋放,而該名受刑人後續需至地檢署報到,由地檢署觀護人執行保護管束。
他說,往年為因應農曆新年特殊時節,若收到相關文件,會儘快配合辦理,讓受刑人早點回家。因此,若收到該名受刑人的保護管束令,會在 24 小時內完成相關行政作業程序,讓受刑人可以假釋出獄。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被控為掩飾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犯罪所得,判刑1年定讞,由於陳致中先前曾因偽證罪判刑定讞,檢察官聲請 2 罪定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執行 1 年 2 月,陳致中於 2023 年 5 月 11 日到高雄第二監獄入監執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