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錯,分兩種程序處理:
- 一個是少年保護事件,由少年法庭審理,頂多訓誡、保護管束、安置輔導、感化教育。
- 另一種是少年刑事案件,主要是滿 14 歲 + 最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就是由地檢署處理,起訴的話,由少年法庭審理,如果有罪 & 最輕本刑 10 年以上重罪,那就是只有一條路,就是判刑,進少年矯治學校(高雄明陽中學),既是監獄,也是學校。
這次的少年案件,地檢署表示要用傷害致死或殺人罪處理,其實就是在為後面的程序鋪路,少年最後的去處,不意外的話,就是高雄明陽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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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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