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 10 件市售油炸鍋查核結果,品質檢測有3件不合規定,包含把柄無隔熱保護、升溫超過法定溫度及內部電源線流量超出法定,皆潛藏危險,除開罰並下架。
消保處指出,為確保消費者使用油炸鍋烹調食物的安全與相關權益,與經濟部合作,7月下旬到8月間採樣 10 件市售油炸鍋進行品質與標示檢測。
消保處表示,「品質檢測」部分,有3件不合規定,違規樣態包含這3件溫升試驗都沒通過,其中有1件的絕緣耐電壓試驗也未通過。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說,其中1件標示可達攝氏 330 度,超出法定 225 度,而且沒有地線,可能會發生導電問題,另外有1件把柄為金屬材質,卻無隔熱保護設計,恐燙傷使用者,還有1件內部電源線實測流量超過法定,這3件都潛藏使用危險。
「重要零組件比對」部分,有5件符合規定,但是另外5件因為沒有原技術文件資料,無法比對。
「標示查核」有7件不符合規定,其中針對商品檢驗法部分,有5件不符規定,主要缺失為「無商品檢驗標識」。王德明說,其中3件並是前述品質檢測不合格的產品,不限期改正,直接開罰,可處新台幣 25 萬元以上、 250 萬元以下罰鍰。
王德明並說,另外2件品質檢測沒有不合格,也是直接開罰,可處 2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違反商品標示法部分,計有7件,主要缺失態樣為「未標示製造號碼」、「未標示原產地」及「無繁體中文標示」,將限期改正,否則可處2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