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東光路 11 巷旁有處 3 層樓鐵皮違建,區公所雖已勒令停工,至今仍持續施工,市府表示,將辦理現勘要求屋主在 18 日前自行拆除,屆時若未拆,市府會派員強制拆除。
基隆市東明里長翁誠鍾今天表示,他在今年 9 月中旬接獲民眾檢舉這處違建,經查報相關單位後,區公所於 10 月 17 日張貼勒令停工單,但屋主無視,至今仍繼續施工,引起部分里民質疑有人包庇,希望市府伸張公權力,不要讓里民覺得市府無能。
根據基隆市政府違章建築勒令停工單顯示,這處違建位於東光路 11 巷附近,為 3 層樓鐵皮建物,高度約 6 公尺,面積約 30 平方公尺,嶄新黑色建物格外顯眼。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長謝孝昆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這處因屬施工中違建,區公所已查報並張貼勒令停工單,都發處於 10 月 18 日發函,要求所有權人在 30 天內補辦相關申請手續。
謝孝昆指出,都發處已安排 10 日辦理現勘,除將告知所有權人在 18 日前自行拆除外,並估價強制拆除費用,屆時若未拆除,將由都發處派員強制執行拆除作業,拆除費用由違建人負擔。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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