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日前獲報指,有 3 輛機車停放北屯區路旁遭撞倒,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是未掛車牌的電動輔助自行車肇事,但仍成功查出涉案的蘇男並通知到案,讓機車車主得以求償。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 18 日表示,警方 9 月 30 日上午 9 時多獲報,北屯區瀋陽路三段路旁發生交通事故,且肇事車輛已逃逸,現場 2 輛機車倒地,另外 1 部機車有擦撞痕跡,報案人向警方表示,機車都是同事所有,車主因中秋連假期間均不在台中市。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是電動輔助自行車連撞 3 輛停放的機車後,便匆忙離開,但因電動輔助自行車不需懸掛車牌,要找到肇事者難度相當高。
警方追查肇事車輛逃逸方向,一度以為追丟,但反覆查看比對畫面,發現肇事車曾回到現場 2 次,經追蹤車輛查到駕駛者住處,並找到自行車駕駛 39 歲蘇姓男子。
蘇男向警方表示,當時因未注意前方情況,導致撞倒機車,他查看以為其他機車未受損便逕自離去。全案後續警方通知機車受損的車主,得以向蘇男求償。
受損機車車主 25 歲吳女表示,起初得知機車遭沒有車牌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撞倒,自認找到肇事者的機會渺茫,警方找到肇事者時很訝異,感謝警方協助,避免求償無門。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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