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選舉委員會發生誤將選舉訴訟中的爭議選票銷毀事件,導致當事人無法全面驗票。苗栗縣長鍾東錦今天在縣務會議要求政風處徹查,給當事人及社會公平交代。
去年苗栗市第 4 選區市民代表選舉結果,無黨籍陳仁杰獲 1218 票當選;無黨籍梅雯霞獲 1217 票、以 1 票之差成為落選頭。
苗栗市第 4 選區為第 50 至 69 號投開票所,梅雯霞質疑第 50、63 投開票所計票有瑕疵,對陳仁杰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案經一審的苗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上訴至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台中高分院原定 23 日當庭驗票,未料苗栗縣選委會發現,第 63 票所的選票已於 8 月連同其它保存期限屆期的選票一併銷毀。
選委會檢討報告指出,依規定一般選票保存 6 個月即可銷毀,其中第 63 號投開票所選票,因包裝瑕疵脫落不慎連同其他選票進行銷毀,使苗栗市第 4 選區的 20 個票匭選票僅留存 19 個,除坦承疏失,承辦人及主管也自請處分。
鍾東錦今天主持縣務會議,對此事要求政風處介入徹查原因。他說,選委會發生這樣的烏龍、疏失,導致訴訟當事人無票可驗,難免啟人疑竇,不僅應懲處相關人員,更要查明原因,以正視聽,給訟訴當事人及社會公平交代。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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