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爆炸意外,釀逾百人死傷,屏東縣府認定 3 項違法事證,合計重罰新台幣 240 萬元;明揚董事長劉安晧今天現身廠區回應,還沒收到通知,並不清楚。
屏東縣政府調查後掌握事證,認定明揚公司廠房存放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數量、未完整提供化學品種類等、未指派專人協助現場救災,依消防法合計重罰 240 萬元,並追究公共危險罪及過失致死罪刑責。
劉安晧今天中午 12 時,突然現身廠區,媒體詢問「對於縣府開罰看法?」劉安晧回應,還沒有收到通知,所以並不清楚。
媒體追問「倉庫堆放的化學物品是否有超量存放」,劉安晧回應「我不清楚」;媒體再問「火警發生是否有延誤 20 分鐘才通報?」劉安晧也說,這不清楚,因為他不在廠內。
至於,為何在第一時間未提供完整安全資料表內容,劉安晧則不再回應,隨即離去。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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