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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建商是爭議的一方,卻負責審查工作

台北市大直街94巷弄內建築工地因地下室施工,導致鄰房傾斜下陷,台北市政府成立前進指揮所8日上午持續在現場協助疏散居民。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聞:

台北市大直街建案在昨(7)日晚間發生施工釀災,導致民宅「二樓變一樓」,北市府連夜完成住戶安置於 9 間旅館,總安置人數 329 人;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今(8)日凌晨透過臉書發文,市府都發局在今年 7 月 6 日函覆陳情住戶的公文中,白紙黑字判定「會勘標的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指控這份「判無損鄰」公文,等同解套公文助建商續蓋釀禍。
這個問題,與其說是建商問題,還不如說是起源於「遊戲規則」不公平。台北市政府處理鄰損事件,有一個處理規定「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而這個規定的遊戲規則是這樣的:
  1. 如果住戶認為有鄰損情況發生,可以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受損疑義;
  2. 台北市政府收到後,會要求「建商」在 14 天內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在 30 天內製作「損害歸屬初步認定書」。
  3. 建商完成上面兩個文件後,經由監造單位跟承造人(都是建商自己的人)簽章後,送都發局「備查」;
  4. 如果「初步安全認定書」認定沒有危害公共安全,建商就可以繼續施工。
如果你看到相關規定,就知道「有沒有危害公共安全」,是「建商」說了算!
監造單位跟承造人都是建商找的人,都發局收到文件,不會審查,直接備查。這個遊戲規則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建商是爭議的一方,卻負責審查工作。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圖片來源:截自林智群臉書
圖片來源:截自林智群臉書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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