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9 日表示,台中有線電視推「買寬頻送 LiTV」,但部分頻道認為授權只有給 OTT 網路權利,因此取消授權播出,此案應屬消保議題,NCC 會跟台中市政府一起了解個案狀況,維護消費者權益。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雅惠日前接獲投訴,指台中某有線電視業者涉跨區銷售寬頻送數十個有線電視頻道內容,但結果近期多個頻道內容不見,有逾千戶申裝受害,業者疑涉侵權。
先前曾有台灣大哥大旗下台固媒體向台灣固網租用網路,在花蓮經營台灣大寬頻「花蓮好好看」服務,當時引發外界關注是否踩到有線電視紅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還召開公聽會釐清有線電視與 OTT (透過網路向使用者提供內容、服務或應用)服務的界定方式。NCC 9 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媒體關注此案是否為台中版的花蓮好好看。
NCC 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此案應跟花蓮好好看不同,目前初步了解,是有線電視業者有買寬頻送OTT 服務,其中贈送頻道的內容,後來因授權問題取消播出,因此衍生消費者保護議題,NCC 會再去跟台中市政府一起了解個案,維護消費者權益。
NCC官員解釋,有線電視定義是從機房端發送訊號,透過自建網路、到機上盒解碼播出,屬於完整的封閉網路,但此案是提供網路寬頻服務衍生的消保議題。
NCC 說明,有線電視業者台灣佳光有跟台基科合作寬頻銷售,提供買寬頻送 LiTV 服務,OTT 有提供頻道內容,但有的頻道當時跟 LiTV 簽的是網路授權權利,沒同意轉給第三方合作使用,因此有些頻道後來不願繼續授權播出,但也有的頻道願意繼續授權使用。
NCC 表示,這部分屬於消保議題,如果民眾跟 NCC 申訴,會循消保程序處理,會請業者就相關爭議先自行協商找出解決方法,若不行再去調解委員會,最後才是法院訴訟,目前尚未收到相關申訴。(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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