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無實據與無查實據——純粹好奇
說是說「查無實據」,
依我判斷,
其實可能是「無查實據」。
性騒的最佳實據就是人證,
難得此案有人證不止一人,
而且還白紙黑字公諸於世。
然而,或許因為白紙作了運動,
黑字著實失去依據,
於是,顯然實據乃不必查。
否則,若是有查,就令人好奇,
如何得出「查無實據」的結論?
是以「公諸於世」者,
難證「豬公於世」也。
因此,我們只能猜,
說是說「查無實據」,
其實應該是「無查實據」。
然而,調查小組
到底是
不察有實據? (這不太可能。)
還是
有實據不查? 這冒大不諱。
我斟酌半天,勉強猜測如下:
有無可能,
調查小組將「無查實據」
故意錯置成「查無實據」,
是苦心孤詣(讀似「故意」)地
在向我們暗示 :
「無」與「查」,
這「現成」的兩個字,
就像那「現長」的兩隻手一樣,
也放錯了位置?
***
明早天一亮就搭火車往德南,
兩天三行程。
先走訪國會議員選區,
有市長接見,
再訪國會老友於當地。
最後赴弗萊堡大學(Freiburg)
演講並與教授及前德國
駐中國高階外交官
談「台灣 – 世人的焦點」。
見市長的致詞
和大學的演講
都已準備完成。
有的印在白紙上,
有的記在腦海裏。
提醒自己,絕對不能弄混。
原文出自謝志偉粉絲頁,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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