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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疑蓋房在國有保育區 新北:如違法最重罰30萬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張錦豪14日表示,前立委黃國昌家蓋到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上,違建面積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新北市府說,山坡地保育區不容許蓋住宅,如違法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北議員張錦豪說,前立委黃國昌家蓋到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上,違建面積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新北市府說,山坡地保育區不容許蓋住宅,如違法,最重可處新台幣 30 萬元罰鍰。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日前質疑黃國昌保護區土地變停車場、住處頂樓加蓋等,今天他再於臉書( Facebook )發文表示,有汐止人要他去黃國昌住家後面看看,「全部都是違建」,於是他就沿康誥坑溪逆游而上,發現大驚奇。

張錦豪表示,根據老丙建容積 160 %,建蔽率 40 %,黃國昌家不僅把剩下的 60 %全蓋滿,且後面就直接蓋在國有地上,兩塊占用國有地的使用分區都是山坡地保育區,經專業人士計算,地號分別是白雲段 13 地號約占用 25 平方公尺、秀山段 1203 地號大約占用 54 平方公尺。

張錦豪說,民眾可比對 2006 年與 2018 年空拍圖,除了頂樓不一樣,後方增建物也不同,黃國昌違建真的是發揮到極致,光是違建面積就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至於把房子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違反什麼法令,可能要問問身為律師的黃國昌才正確。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上次前往勘查頂樓違建案時,就有發現後側鐵皮屋違建,經調閱相關圖資判斷,應屬 98 年6月 24 日以前既存違建,由於判斷沒有危及公共安全,新北市府會依違建管理辦法,以拍照列管方式追蹤。

新北市府地政局表示,這塊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適用林業用地管制,除農舍外不容許住宅使用,如違反林業使用規定,將依森林法、區域計畫法規定,處6到 30 萬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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