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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港人遭通緝 英外相:絕不容忍中國恫嚇

香港警方3日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宣布通緝羅冠聰等8名流亡海外的香港民主運動人士。英國外相柯維立聲明,絕不容忍中國企圖在英國海內外恫嚇個人、試圖噤聲。(英國外交部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警方今天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宣布通緝羅冠聰等 8 名流亡海外香港民主運動人士。英國外相柯維立聲明,絕不容忍中國企圖在英國海內外恫嚇個人、試圖使其噤聲。

柯維立( James Cleverly )強調,英國將永遠捍衛表意自由這項普世權利、支持遭視為打擊目標的相關人士。

柯維立指出,英國強烈反對中國強加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包括中方企圖將該法效力及於中國法域之外,違反具法律約束力的「中英聯合聲明」。

英方呼籲北京移除國安法,並要求香港當局停止以捍衛自由民主的人士為打擊目標。

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稍早宣布,已獲法庭發出拘捕令,通緝「潛逃海外的」羅冠聰、許智峯、郭榮鏗、蒙兆達、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和劉祖迪等 8 人,罪名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煽動分裂國家、鼓吹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以及為外國出謀獻策打擊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港警對遭通緝的 8 人每人懸賞 100 萬港幣(近新台幣 400 萬元),並宣稱國安法具域外效力。

被通緝 8 人之中,羅冠聰、許智峯、郭榮鏗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遭控罪行最多,包括在海外宣揚「港獨」、「台獨」。

羅冠聰 2020 年起流亡英國,約兩年前在英國取得難民身分。他今天在臉書表示,在文明國家,任何進行和平政治倡議工作的權利都應被保障;此次被通緝者的倡議目標是希望港人獲得民主和自由、保障他們的基本權利,若這也被視為觸法,唯一的結論就是「國安法為絕對惡法」。

他反問,翻查港警網頁紀錄,遭控謀殺的通緝犯最多僅以 40 萬港幣懸賞,這是否意味對政權而言,所謂的「國家安全」(事實上指的是共產黨的權力穩定),比人命更珍貴。

律師出身,不定期往返加拿大、美、英等國的郭榮鏗 5 月在倫敦正式成立跨國智庫「中國戰略風險研究所」( China Strategic Risks Institute , CSRI )。

郭榮鏗當時接受中央社採訪提到,中方常以「互動」、「對話」為籌碼,利用、玩弄各國決策者;他呼籲各界勿一再落入這類陷阱、不需與中方「為對話而對話」。

他強調,北京公然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等國際協議,各界切不可忘卻香港經驗的教訓。

根據聯合聲明,香港主權 1997 年 7 月 1 日由英國移交中國後,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北京將確保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維持「 50 年不變」,並保障香港民眾的人身、言論、集會等自由。

然而,北京無視聲明約束,持續緊縮對港控制,並自 2020 年 6 月底強行實施港區國安法。 2020 年 7 月 20 日,回應北京對香港強加國安法,英國暫停與香港簽署的引渡協議。 2021 年起,英國政府數次公開表明,中國持續不遵守「中英聯合聲明」。

香港主權移交後,英國外交部每 6 個月向國會發布一次報告,闡述聯合聲明執行情況。在今年 5 月下旬發布的最新一次報告,英方呼籲北京與港府落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去年 7 月的建議,廢除國安法。當時中方對此表示堅決反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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