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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曾住濟南路3段50號 獲北市指定歷史建築

台北市文化局26日舉行第161次文資會議,審議的其中一案為濟南路3段50號,也是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任台灣省長時曾居住過的地方。宋楚瑜(前右2)與女兒宋鎮邁(前右)一同出席會議,並以老照片舉證有居住事實。(台北市文化局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北市文化局26日舉行第161次文資會議,審議的其中一案為濟南路3段50號,也是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任台灣省長時曾居住過的地方。宋楚瑜(前右2)與女兒宋鎮邁(前右)一同出席會議,並以老照片舉證有居住事實。(台北市文化局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任台灣省長時曾住過台北市濟南路 3 段 50 號,文化局今天審議是否將該處登錄文資身分,雖然所有權人華南銀行反對,文資委員最終投票通過,該處獲指定歷史建築。

台北市文化局第 161 次文資會議,審議的其中一案為濟南路 3 段 50 號,也是宋楚瑜任台灣省長時曾居住過的地方,加上今天,文化局已 4 次提報文資大會審查文資身分,但所有權人華南銀行前 3 次皆提訴願。

文化局今天邀宋楚瑜及女兒宋鎮邁至現場說明。宋楚瑜說,他擔任省長時在這棟房子裡做過許多重大決定,包含是否直選總統、萬年國會在地化與民主化、修改刑法第 100 條、終結政治犯等,保存的不光是建築本身而是文化及民主意涵,「唯一這個地方都不能保存的話,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華南銀行代表則反駁,是南投的省長官邸因九二一大地震損毀,華南銀行基於善意借場地給省政府辦公,沒想到 5 年後卻變成省政府紀念場所,「這個有道理嗎」。

宋楚瑜表示,他 1993 年遷入此處、 1998 年省長職務結束就遷出,批評華南銀行搞不清楚歷史,並帶來在該處宴客、開會的老照片證明有居住事實;宋鎮邁補充,宋楚瑜在省政府期間,的確全家都住在濟南路這裡,直到 1998 年離開,而九二一大地震是 1999 年的事。

台北市文化局文資委員26日投票通過,台北市濟南路3段50號,也是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任台灣省長時曾居住過的地方,獲指定為歷史建築。(台北市文化局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華南銀行代表則回應,如果政府機關跟他們借場地,不會指定誰去住,而事實上濟南路 3 段 50 號也有別人住過,文化局應該要闡述所有住過這裡的人的歷史功績,所以華南銀行才一再強調省長官邸應該在南投中興新村、不是這裡。

文資委員薛琴則說重話,表示對華南銀行的發言「深惡痛絕」,同樣曾為省屬行庫的台灣銀行、彰化銀行、土地銀行都保存很多文化資產,就只有華南銀行頻頻反對,還阻撓文資委員去現勘,就算有照片證明歷史價值,華南銀行還不承認,並批所謂「曾居住者的貢獻」等資料,應該是華南銀行要主動提供。

幾番言語攻防後進入投票,全數委員皆通過濟南路 3 段 50 號登錄為歷史建築,登錄名稱將為「濟南路 3 段 50 號(省長台北官邸)」。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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