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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助理費做法會 前中市議員冉齡軒一審判4年

中國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冉齡軒(圖)被檢舉涉嫌詐領助理費。(圖取自facebook.com/joyce.jan.56)

國民黨籍前台中市議員冉齡軒涉詐領新台幣 148 萬餘元助理費,並以公款做法會為家人消災、打掃私人佛堂等,台中地院一審依貪污罪判處她 4 年徒刑,她的邱姓丈夫判 2 年 4 月,可上訴。

依據檢方的起訴書指出,冉齡軒為台中市第 3 屆市議員,邱姓丈夫經營禮儀社,她先後聘請多名公費助理,每月實際給薪僅 1 萬至 4 萬元,但冉向市議會申請月薪 2 萬 5000 元至 7 萬元不等。

助理拿到每月薪資後,提領部分差額繳回服務處。冉將詐領的助理費,用作支付服務處開銷、匯款給在中國唸書的兒子以及支付顧問費、司機車禍和解金、支付法師為兒子消災、聘清潔人員打掃私下佛堂等,私用部分多達 72 萬多元。

她另以邱姓丈夫名下 1 名員工為人頭助理,藉由虛報助理月薪或名額的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費。

冉坦承每月聘請上限 24 萬元的公費助理,並請助理繳回差額,但否認犯罪,她供稱是總額分配概念,將公費助理的薪資,另聘其他助理處理選民服務,並無私納圖利自己的意圖。

檢方查出,冉齡軒將助理繳回的差額,用來供兒子生活費、打掃私人佛堂等,冉齡軒自 2018 年至查獲共詐領 148 萬 9000 多元,偵辦後依貪污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昨天依貪污罪判處冉齡軒 4 年徒刑,邱姓丈夫判處 2 年 4 月,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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