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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員涉與詐騙集團勾結 金管會認定屬新型態風險

圖片來源:中央社檔案照片

3 名中信銀行行員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金管會今天開罰中信銀新台幣 2000 萬元。金管會坦言,此類行員行為偏差導致銀行面臨的風險屬於新型態,有必要請中信銀將內控須補強點提報至銀行公會,供其他銀行借鏡。

中信銀行員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且已有 1 名行員遭檢調起訴,金管會調查後認定,中信銀在辦理客戶調高網銀轉帳及 ATM 提領日限額作業確實有缺失,今天宣布開罰中信銀 2000 萬元。

金管會並對中信銀提出2大監理要求,第一,要求中信銀檢討總行對於未完善建立內控制度所涉相關人員責任;第二,金管會將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規定,針對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中信銀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在例行記者會坦言,根據整起事件嚴重程度,中信銀應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的倍數,金管會還在核算中,主因金管會認為此屬於新型態風險產生,和過去行員舞弊型態已不同。

童政彰指出,金管會將進一步釐清和界定事件特性,了解新型態風險對銀行作業風險管控的影響及衝擊,再確定應該要求中信銀增提的作業風險資本倍數,以抵禦相關作業風險。他直言,此風險型態的確嚴重,希望不要再有第 2 家銀行發生。

以往針對銀行理專或行員舞弊案,金管會會要求銀行按罰鍰金額相對罰鍰上限的比率增提作業風險資本,若先按理專舞弊事件型態估算,中信銀此次最少須增提 0.4 倍作業風險資本,影響所及,中信銀資本適足率將會下滑,若要維持原先資本適足率,中信銀必須增資 90 億元。

童政彰強調,針對行員行為偏差所導致銀行面臨的風險,金管會認為此屬於新型態態樣,有必要要求中信銀將內控須補強點提報至銀行公會,讓其他銀行作為借鏡,並辨識此種行員行為所導致的新型態風險。

金管會點出中信銀 2 大缺失,第一,對於確認客戶調高交易限額的合理性及真實性未完善建立相關控管機制,例如中信銀採遠端集中授權主管覆核,而非逐案核批,雖然後台並非自動核批,但行員可能刻意填入誤導的佐證資料讓後台放行,等同行員有操縱舞弊空間。

第二,中信銀對於行員經手調高網銀轉帳及 ATM 提領日限額的帳戶,短期內遭通報為警示帳戶或衍生管制帳戶達一定數量或比例較高者,未能建立相關監控機制。童政彰指出,銀行應自行建立異常態樣控管機制,若有觸及一定指標,銀行應進一步啟動調查。

依銀行公會規範,透過線上申請約定轉帳限額為每筆 5 萬元,每天累積不超過 10 萬元,每月累積不超過 20 萬元。若採臨櫃申請約定轉帳,限額回歸個別銀行與客戶間約定,沒有一致性規範。中信銀可讓客戶臨櫃調高網銀約定轉帳限額至 3000 萬元、 ATM 日提領限額至 50 萬元,在銀行中相對較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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