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工時改革聯盟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對基層公務人員補償不公,不僅加班費未納入全薪計算,更設有支領上限,聯盟將在 6 月 15 日發動遊行,呼籲政府正視問題。
聯盟提出 4 大訴求,包括公務員加班費應全薪計算;公務員加班費應刪除打折制度,並設置加班費率;取消警消加班費新台幣 1 萬 9000 元及一般公務員 20 小時加班費支領上限;開放公務員組工會。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會員代表郭明耀表示,台灣於去年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行政院依法制定的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對基層公務人員補償不公,不僅加班費未納入全薪計算、打折,更設有支領上限。
郭明耀指出,此次修法針對一般公務員加上每月 20 小時加班費支領上限,造成全國政府機關只需付出定額、且不隨工時延長增加倍率的加班費,即可要求基層繼續上班,不僅無益於遏止超時加班,更讓機關產生人力充足應付業務的假象,衍生浮濫績效問題。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理事蕭仁豪說,警察的工作因各地差異無法單純用法律規定,最後一定要考慮靠工會跟團體協約,以實質磋商的方式處理。
他表示,釋字 785 號解釋也有建議,但政府始終無法擺脫舊思維、不建立完整制度,導致法規修惡。實付加班費確立勞動需求、實質磋商確認工作範圍,才能解決問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