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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廣告炒作房價誰開罰? 公平會將找內政部協商

圖片來源:中央社

政府今年初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立委關注若炒作房市包含不實廣告又影響價格,部會間如何分工,公平會今天表示,確實有灰色模糊地帶,近期將找內政部協商確認。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公平會主委李鎂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不過李鎂因身體不適,改由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出席。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關注,今年 1 月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但賣房子的行銷手法不斷變化,除了網紅推薦也包含在社群媒體刊登房地產廣告等,平均地權條例通過後,建案廣告不實部分,公平會跟內政部如何分工。

陳志民表示,的確有灰色地帶要釐清,例如,平均地權條例中要件是不實資訊影響房市價格,最高可罰新台幣 5000 萬元,公平會則規範不實資訊構成的不實廣告,這部分開罰較輕、最高是 2500 萬元。法理上可能適用平均地權條例,不過近期就會討論協商,看是否視個案樣態分工。

陳志民表示,公平會針對不實廣告還是會持續規範,像是預售屋資訊揭露部分,還是持續管理。

立委關注如果網紅開箱豪宅內部實景,後來發現是假的,若後續也影響價格,究竟要罰網紅還是建商。

陳志民會後受訪表示,網紅如果賣的是個人商品,本身也是廣告主,如果是作為推薦者,公平法中有「薦證廣告」規範(如一般常見名人代言廣告),可能有一些民事責任,除非推薦者明知商品資訊不實還故意合作推銷,公平法可能也有開罰空間,因此要視個案而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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