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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筱峰專欄》在二二八事件中彭孟緝真的在鎮「暴」嗎?

圖為二二八受難者追悼牆。 圖片來源:中央社

(原載 2005.8 台北 228 紀念館《和平鴿》第 5 期)

在二二八事件後被民間稱為「高雄屠夫」的彭孟緝於 1997 年 12 月 19 日過世﹐他的兒子彭蔭剛於 1998 年 1 月 9 日在報上刊登啟事﹐為其父在二二八事件中的責任辯護﹐引起二二八受難家屬及許多民眾的不滿。彭蔭剛為父親辯護﹐出於一片孝心﹐我們當然可以理解。但正因為是在替自己的父親說話﹐難免會因親情而影響對歷史事實的認知。身為台灣的歷史研究者﹐我忍不住想講幾句話。

彭蔭剛在刊登的啟事中﹐敘述其父彭孟緝在二二八事件中的作為﹐這樣說:「⋯⋯隔年(民國三十六年)台北發生二二八事件後﹐三月六日延伸至高雄市。當日因暴徒涂光明等人攜械挾持市長黃仲圖及議長等人為人質赴高雄要塞要脅先父投降﹐並要求將日軍投降繳械之數師武器裝備﹐全部交予暴徒﹐否則以火燒高雄要塞做恐嚇。先父因事變後奉命為台灣南部地區負責人﹐對此無理要求當即斷然拒絕﹐並在黃市長要求下派兵援救被暴徒佔領之高雄市政府。⋯⋯」

對於彭蔭剛以上的敘述﹐我必須提出以下幾點說明或質疑:

  1. 涂光明不管他個性如何激進﹐也不論他採取何種行動﹐他絕不是「暴徒」﹐這個理由很簡單﹐就如同孫文不論採取什麼激烈手段﹐他絕不是滿州政權所說的是「大寇」一樣。打家劫舍﹑殺人越貨如陳進興者流﹐才叫做「暴徒」「大寇」﹐抱持社會正義與理想的反抗者﹑革命者﹐或改革者﹐不論其採取什麼手段﹐亦不論其理想內容如何﹐不能以「暴徒」「匪寇」視之。這點基本認識如果不懂﹐沒有資格跟人家談歷史。
  2. 不過關於涂光明的角色﹐並非不能討論。有關他與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對立之說﹐楊金虎在其回憶錄中也有類似的講法。但至於說「涂光明攜械挾持市長黃仲圖及議長彭清靠等人為人質赴高雄要塞要脅彭孟緝投降」﹐則未免拗得太過。彭清靠之子彭明敏教授對此事有完全不同的說法﹐試看他的一段回憶:「高雄是成立處理委員會的十七個城市之一﹐而父親﹝彭清靠﹞被選為主席。在這不安的過渡期間﹐他們要負責維持法律和秩序﹐還要磋商改革建議﹐以供台北的中央委員會﹝按應指省級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做參考。因此﹐委員會決定要求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禁止他的士兵再繼續射擊市民或威脅委員會。他的巡邏隊每看到台灣人集合在一起﹐便隨意射殺。父親率領的代表團是要前往要求彭孟緝撤退那些巡邏隊﹐而在地方領導者應陳儀要求而集會討論改革建議期間﹐將軍隊暫留住軍營內﹐不準外出。」
    到底彭孟緝的兒子彭蔭剛說的對﹐還是彭清靠的兒子彭明敏說的對?我們從以下的反思﹐也許可以得到理解:
    如果彭清靠是受涂光明挾持的人質﹐那麼彭孟緝既然不受涂光明的威脅而將之槍決﹐則理應解救人質彭清靠才對﹐但事實是﹐彭清靠跟其他同往的代表林界﹑曾豐明等人也一樣被逮捕﹐林界﹑曾豐明最後跟涂光明一樣遭彭孟緝下令槍決﹐彭清靠雖免一死﹐卻受盡苦刑凌辱﹐「被繩索綑綁﹐在頸後打結﹐士兵不停地用刺刀指向胸部」(見彭明敏回憶錄《自由的滋味》)。再說﹐上山的幾位代表﹐手無寸鐵﹐竟敢要脅擁有重兵的要塞司令彭孟緝放下武器投降?難怪楊金虎在回憶錄中問道:「無武裝的老百姓集團要求武裝機關解除武裝真是亙古未有之笑話」。
  3. 彭孟緝最不可原諒的是 3 月 6 日派軍隊在高雄市政府的大屠殺。

    涂光明等人被處決﹑彭清靠被拘押之後﹐彭孟緝接著下令士兵從山上開入市區﹐包圍正在市府禮堂開會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部隊將市府大門封閉﹐然後以機槍向沒有武裝的開會人士掃射。頓時﹐哀嚎慘叫聲四起﹐誠如揚金虎在回憶錄中提到的:「⋯⋯市會議員有王石定﹑黃賜﹑許秋粽﹑陳金能⋯⋯﹐其他市民代表者亦有數十名﹐或死在市府禮堂﹐或來不及逃跑﹐死在辦公室﹐及市府前後空地﹐死狀至慘﹐⋯⋯」不僅如此﹐許多中彈倒地未死的人﹐士兵又以刺刀補上﹐殘忍至極。一場殺戮後﹐士兵仍封鎖現場﹐不許民眾及家屬立即進行援救或善後事宜﹐極不人道。當時台灣旅滬六團體的調查報告書中敘述到這場屠殺說:「高雄軍隊對集會中千餘民眾用機槍掃射﹐全部死亡。」

按當時在高雄市政府開會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不僅不是一個武裝組織﹐而且原先亦為陳儀所認可。處理委員會的大部分委員甚至還扮演著安撫武裝民兵促其不要衝動的角色。事實並非像彭蔭剛所說的「暴徒佔領高雄市政府」。

在高雄市府的這場屠殺之後﹐彭孟緝也配合當時全島的大整肅﹐開始四處捕人捉人﹐許多社會領導精英紛紛被捕捉﹐像楊金虎﹑王清佐﹑郭萬枝﹑蔣金聰﹑王咚⋯⋯他們最後雖僥倖免死﹐但卻受盡刑辱﹐有些人甚至被打成殘障。

至於在高雄火車站前槍決「人犯」的場景﹐恐怕更是人性殘酷的一項記錄吧!試看彭明敏在《自由的滋味》中的一段記述:「家人被迫在火車站前廣場觀看父親或兒子被槍決;在槍決之前﹐還有許多慘絕苦刑加諸人犯。」

經過這場血腥殺戮﹐彭孟緝事後非但沒有任何政治責任,反而被記大功二次,傳令嘉獎,並於事件二個月後被蔣介石擢升為台灣警備總司令,且於次年元旦敘勳,奉頒四等雲麾勳章。以後更在政壇上平步青雲﹐繼續為白色恐怖統治的蔣政權效命。

想起韓國光州事件的元凶全斗煥被韓國民眾追究﹐終而判處重刑﹐兩相比較﹐我忍不住喟嘆—台灣民眾到底是寬宏大量?還是麻木不仁?

圖為二二八紀念碑。圖片來源:中央社

原文出自李筱峰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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