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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偵察氣球若近領空具威脅 應處手段包含擊落

圖為2018年珠海航展的JY-400繫留偵察氣球。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防部今天表示,台灣應處高空偵察氣球的原則與美國概同,但目前為止,未見具威脅性、且必須使用武器加以摧毀的目標;若偵察氣球屬高度威脅且接近領海、領空,處置手段就包含擊落,但這與「第一擊」定義不同。

英國「金融時報」報導,台灣近年數十次觀察到中國軍用氣球飛入台灣空域,次數遠比以往所知還多,令人更擔心北京當局可能正準備攻打台灣。

國防部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黃文啓少將表示,國軍與跨部會運用聯合情監偵手段,都能夠有效掌握周邊情資,但情蒐手段、系統及作法屬於國家機密,不便對外說明;程序為雷達偵測後,區分民用或具威脅性,若具威脅性則採必要手段處置。

黃文啓指出,到目前為止,在台灣周邊所發現的氣球,絕大部分屬氣象探測用,這類氣球體積小、重量輕,飛行到一定高度後會自動爆裂,雖然雷達回波相對較弱,但並非偵測不到;偵察氣球則會掛載偵測用載體,因材質的關係,會明確顯示於雷達幕,國軍也透過各種管道偵蒐,不存在外媒所稱「掌握不到」的狀況。

黃文啓強調,台灣針對偵察氣球的應處原則與美國概同,也就是必須對國家安全及民生等產生威脅才會處置,但目前為止,尚未遇見具威脅性且必須使用武器摧毀的目標;如果確認目標屬高度威脅性且接近領海、領空,處置手段就包含擊落,但迄今尚未看到中共在台灣周邊使用如同侵入美國領空般、同樣精密的偵察氣球。

黃文啓並強調,擊落偵察氣球與國防部長邱國正日前提到的「第一擊」定義有所差別,因為偵察氣球並不具武力威脅,與應對提高武力威脅的處置方式是不同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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