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國中前任校長,去年 1 月任內因打學生耳光不當管教,經舉報、調查各方相關人等,今年 6 月核定懲處校長記申誡 1 次;教育局表示,當事人已自動申請於今年 8 月回任教師。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這起校長涉及不當管教事件,發生於去年(2021 年)1 月,瑞芳分區內的一所國中,由祖父母隔代教養的一名男學生,平常有抽菸、攜帶香菸到校的行為。
教育局於去年 11 月接獲檢舉,稱校長不當管教學生卻隱匿未通報,於是由轄區督學、特殊教育科、中等教育科相關人員組成調查小組,查訪校長、學生、目擊事件者與行政老師、學生家長等。
教育局調查,當時校長在教室走廊發現學生又攜帶香菸到校,於是質問後,要帶學生到教務處管教;過程中,因學生抗拒,發生拉扯與肢體碰觸,最後學生被帶到教務處由師長告誡管教。
至於傳出遭檢舉校方隱匿不通報,教育局說,這是認知上的不同,調查時,校長認為拉扯過程中,並未不當管教,且並非故意動手,只是動作太大不小心打到學生,所以沒有透過校安通報系統通報教育局。
但據知情人士了解,學生向調查小組陳述,校長有輕輕打他一下耳光,臉沒有紅或痛,學生回應校長「不能好好講嗎?」又遭打一次耳光,並被拉扯衣領進教務處;過程中,衣服的拉鍊頭還脫落,胸口有紅紅但沒有破皮。
知情人士說,訪視與調查過程,學生家長並未提出傷害告訴。
教育局說,新北市政府組成的「校長考核小組」,審議校長平時考核獎懲,綜合調查報告、案件內容、具體事證,成員共同討論審議後,今年 6 月依校長成績考核辦法,針對這名校長不當管教過程,懲處「申誡 1 次」處分,並予以核定。
教育局表示,這名校長今年 4 月已經自動申請回任教師,目前本職為教師,並沒有領校長加給。
至於校安通報機制的設計,教育局說,一般校方由行政人員處理通報,通報前,也會經過校長審視;由於本案當事人是校長,當時校長自認沒有不當才未通報。將會重新檢視流程,並督請學校加強行政人員教育訓練,也可透過電話回報等制度,以落實校安通報。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