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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約記者遭判刑15個月 公視籲港府尊重媒體

圖片來源:中央社

公視今天發布聲明,與其合作執行反送中專題的香港特約記者鄧卓儒 2019 年拍攝時被捕,香港法庭日前裁定,因他身上有萬用刀和雷射筆,遭認定藏武罪,被判刑 15 個月。公視呼籲港府尊重媒體權利。

公視指出, 2019 年香港政府因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民間爆發大規模的反送中運動。公視節目「藝術很有事」特別規劃「榮光燦爛」專題,從創作社運歌曲的角度記錄這場運動的發展,剖析「願榮光歸香港」歌曲的創作背景,以及為何在短時間內被民眾廣泛傳唱,並在各地出現許多快閃演奏活動。

香港獨立編導鄧卓儒即為「榮光燦爛」專題特約記者。公視表示, 2019 年 11 月 18 日,鄧卓儒身穿公視 PRESS (媒體)背心,在尖沙咀一帶執行拍攝任務,在前往理工大學途中被捕,並被拘禁收押,攝影器材被全數沒收。後續他雖然獲釋,但仍有案在身。

從 2020 年 5 月起,鄧卓儒開始被提堂審訊, 2022 年 9 月 19 日案件開始正審。今年 11 月 30 日,香港法庭認為因鄧卓儒當時身上有一把萬用刀和一枝雷射筆,裁決藏武罪成立收押, 12 月 21 日宣告刑期為 15 個月,全案可上訴。

對於鄧卓儒被捕及判決結果,公視深表遺憾,除了呼籲港府尊重媒體工作者的應有權利,並會持續與鄧卓儒家人聯絡,提供必要協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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