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質疑選務瑕疵向屏東地院聲請驗票,今天調查庭中蘇清泉委任律師提出多項疑慮;法官表示,選罷法規定差距在千分之 3 內才能聲請重新計票,合議庭後續將討論再做出裁決。
今天下午的合議庭由凃春生擔任審判長,陪審法官有薛全晉及劉千瑜,全程約 1 小時。
蘇清泉委任律師提出,屏東投開票所有多起亂象,包含唱票未亮票、縣長候選人票數錯置狀況、誤植枋山鄉枋山村長選舉票數、開票速度太慢等,多起烏龍事件與疑慮,「令人質疑當選人周春米選票不實及選務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
合議庭審判長凃春生開庭過程中指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9 條規定,差距要在千分之 3 內得以聲請重新計票,「否則高雄的柯志恩、新北的林佳龍也都要驗,畢竟法官只能根據法律做判斷,難道要根據價值觀嗎?」後續將與合議庭法官討論後,再做出裁決。
蘇清泉開庭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台灣民主最後防線就是靠法官聰明智慧與良知,也是唯一的依靠,畢竟沒有真相就沒有屏東縣長,希望儘快有結果。
蘇清泉也向周春米喊話「不要抗拒驗票,驗票才是最大的加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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