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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抗議化纖廠火警空污罰鍰竹縣府縮水 提訴願

圖片來源:中央社

遠東新埔化纖廠日前因道生油外洩引起火災空污,新竹縣府原裁罰 500 萬元,後改罰 78 萬元,新竹縣議員連郁婷、民進黨竹北市長參選人鄭朝方為竹北市民提訴願,主張應加重處罰。

時代力量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今天在新竹縣環保局門口,召開遠東化纖裁罰訴願記者會,民進黨新竹縣竹北市長參選人鄭朝方出席支持。

連郁婷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在西元 2020 年9月 23 日,遠東新埔化纖廠道生油外洩並引起火災,新竹縣環保局原裁罰金額為 500 萬元,去年卻變更裁罰金額為 78 萬元,環保局至今仍不願提供變更裁罰的相關依據。

連郁婷說,環保局聲稱有做的污染擴散模擬,發現當日污染僅限於廠區內,但此說法竹北人無法接受,因當時民眾都有聞到臭味,擔心造成健康問題,況且直至現在,環保局不願公布任何資料,顯然有隱情。

她表示,環保局不是第一次撤銷對遠東的裁罰,在 2014 年1月3日、 2014 年7月8日、 2019 年 11 月4日,分別處罰遠東2次 10 萬元、1次 50 萬元的罰鍰案,後來撤銷,這次從 500 萬元降到 78 萬元,顯示環保局遇到財團就轉彎。

鄭朝方說,廠商公安問題及衍伸的污染問題,責任本來就該由企業自行承擔,不該給民眾承擔,環保局也應公開審查過程,讓民眾能檢視。

面對質疑,新竹縣環境保護局提供新聞資料指出,此案經裁罰 500 萬元後,遠東公司提起訴願,環保局檢視遠東公司所提相關資料,認為裁處當時評估裁罰與實際情形恐有落差,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廠方提出資料審議。

環保局表示,審議結果環保局核認遠東公司訴願有理由,考量影響範圍與處分出所認範圍較小,因此,依據行政程序法第9條及訴願法第 58-2 、 81 條規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重新裁罰 78 萬元,並陳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保局指出,執法一定會蒐齊所有相關資料,參酌所有利害關係人意見,依據科學方法審視所有證據,給予廠方合法合理處分,後續也會加強督促廠方持續改善,不會讓工廠恣意排放污染。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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