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女子等 3 人涉嫌利用網路刊登高薪招募前往柬埔寨訊息,利誘被害人出國從事詐騙或不法工作,被害人遭扣護照、限制人身自由,需付贖金才能返國,彰化地檢署起訴張女等 3 人。
赴柬埔寨打工詐騙、人口販運議題受到社會關注。張姓女子、邱姓男子、林姓男子參與跨國犯罪組織,組織分為人事組、機房組、後勤組等分工,被告張女等人即負責人事組業務,採取「正招」、「騙招」方式招募新人,其中「騙招」就是以網路刊登「電腦打字快速賺錢」等詐術訊息,騙人前往柬埔寨、泰國等地工作。
遭騙被害人由張女等人集中管理在旅館住宿,待辦理護照及簽證完畢,再送至桃園國際機場搭機出境,抵達柬埔寨後,就被組織成員控制行動,要求被害人從事詐騙,若不從,則需由台灣家人匯款新台幣 40 萬元贖金,或自行騙其他人加入組織,才可返台。
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接獲情資即由檢察官陳顗安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溪湖分局、桃園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今年 8 月 15 日執行搜索,查扣手機、護照、筆記型電腦、筆記本等證物,同時拘提被告張女等人到案,並攔阻多名被害人出國。
彰化地方檢察署調查,被告張女等人成功「騙招」1 人出國即可獲 10 萬元,此犯罪組織自今年 6 月至今,已騙 4 人出國,另3名被害人因檢警查獲而未出境,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張女獲准。
彰化地檢署表示,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張女、邱男、林男共同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 1 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 297 條第 1 項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等罪嫌提起公訴;地檢署會持續全面清查列管,嚇阻犯罪發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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