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林秉樞施暴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嘉瑜,檢方依妨害祕密、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求刑3年,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依法判處2年2月有期徒刑,部分罪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秉樞去年 11 月在新北市板橋區馥都飯店房內及他母親的靈堂施暴高嘉瑜,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今年1月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與恐嚇等罪嫌起訴。 新北地院8月辯論終結,林秉樞承認部分行為,但極力否認虐待高嘉瑜1晚等「私行拘禁」罪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判刑拘禁施暴林秉樞高嘉瑜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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