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民眾在街頭發現一輛美食外送員機車,車身上寫有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巡邏車字樣,警方追查是車主網購貼紙自行裝飾,文字中雖有較小字體「沒有這台」,仍函送檢方偵辦。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分局接獲民眾反映,有網友在社群網站分享一張美食外送員機車照片,車身外觀貼有「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巡邏車」字樣,啟動調查後在永康區中正路一帶發現這輛黑色電動機車,並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車主高姓男子到案後表示,瀏覽購物網站時發現這款貼紙,覺得相當新奇,因此購入並張貼在機車上裝飾。
警方指出,貼紙上全部字樣為「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沒有這台)巡邏車」,其中「沒有這台」字體較其他文字明顯過小,容易造成民眾誤以為是警察機關車輛,顯有冒充警察公務機車疑慮,更讓民眾誤會警察機關疑有公器私用或兼跑外賣等情況,有損警察機關形象。
警方指出,全案詢畢後,將車主依涉嫌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要求車主立即移除貼紙,不排除研擬提告保留相關追訴權,呼籲民眾勿因一時新奇或趣味,冒用政府官銜或服飾、徽章等而觸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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