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牛議員說「桃園市表面負債 240 億,心裡的負債 1500 億」
這個論述完全是錯誤的,我來跟大家說明一下什麼是法定的公共債務,依《公共債務法》第四條規定:所謂的公共債務,是指政府為應公共事務支出所負擔的債務包含:縣市政府公債、庫券及國內外借款,而借款又是指長期、短期及透支、展期款項。
政府的公共債務,就是指長期、短期公共債務。
所以,依照《公共債務法》規定,結果截至 111 年 7 月底,桃園市負債 240 億,還比升格前的 262 億少了 22 億,而且負債餘額及人均負債一直都是「6 都最低」,桃園的財政狀況在鄭文燦市長任內,有很大的改善,財務狀況穩健!
牛議員把「基金借調」、「自償性負債」算進去當作是公共負債,將長短公債 240 億、調借 588 億、自償性負債 593 億加總,才算出 1500 億的數字,這是他自己獨創的債務計算方式,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完全沒有這種計算方式。
傳遞正確的資訊給民眾,是身為民代的責任,請牛議員不要誤導民眾,市政的討論我們應該就事論事,看事實說話!
原文出自魏筠為你拼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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