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法務局今天表示, S2O Taiwan 潑水音樂祭,因國外藝人無法來台,主辦單位拒絕退票,已違反「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法務局說,台北市統計 26 日至今天上午 10 時,已受理 121 件消費爭議申訴案。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由斯邦奈公司主辦 S2O Taiwan 潑水音樂祭活動,預計 27 日、 28 日在大佳河濱公園舉辦,但主辦單位演出前公告部分國外藝人確定無法來台,並宣稱活動照常舉行,不開放退票,恐影響消費者權益。
法務局表示,主辦單位昨天在臉書( Facebook )粉絲專頁公告活動照常舉行,且提到注意事項第 15 條,主辦單位保有更換場地及藝人權利,所以無法退票等內容,已違反文化部所訂「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北市府消保官致電業者辦公室及聯繫臉書粉絲專頁,並透過業者所在地高雄市消保官協助,至今天凌晨未獲回應,因未能聯繫上主辦單位說明,消保官今天將會同北市府文化局赴活動現場進行瞭解相關狀況。
法務局指出,依「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應確保合於宣稱內容演出,主要表演人員或節目內容在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業者需即時以適當方式公告並通知消費者,消費者在演出前可要求全額退費,未依規定通知或公告,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可要求全額退費。
消保官提醒,因支持特定藝人要申請退票民眾,可保留票券等憑證,向業者主張退還票款,也可評估是否接受業者補償方案,因目前未能知道業者退款能力及期程,北市府將向主辦單位及售票平台 KKTIX 進行瞭解,後續依消保法辦理,維護消費者權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