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結論,依照中央指引,可以直接派車,是新北市自己的 SOP,限制了基層必須通過衛生局同意調度才有辦法出車。而當天衛生單位卻又遲遲聯繫不上。
整個新北市府到現在還拿「依照中央指引」 這 6 個冷冰冰的字推諉責任。恩恩爸苦求不到真相、吹哨者頻頻提供資料後,他們還是回到原點:「依照中央指引」,迴避責任。
前天消防局黃德清局長,正式提出兩個他們援引的「中央指引」,但我看了之後發現,依照中央指引反而該立即派車。
第一個指引來自疾管署
〈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接受醫療照護時之感染管制措施〉
在當時,應要遵照 2022 年 1 月 1 日修訂的版本,關於確診、居隔民眾有就醫需求時,確實是應先主動與衛生局聯繫,禁止自行前往就醫。
但是,當民眾有緊急狀況(如急產、動脈瘤破裂、大量出血、昏迷、無生命徵象等),民眾或其之家人,應直接撥打 119 及聯繫衛生局,由緊急救護人員「先行通知」接收個案之急救醫院有關其 TOCC(旅遊史等資訊)。
生命危急時並無限制必須等衛生局同意!
第二個指引來自消防署
〈消防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三級疫情警戒救護應變指引〉
更是清楚寫到,如果確診者請求送醫時,有講到「意識不清、呼吸困難⋯⋯」等症狀,要通知最近的防疫專責隊著標準防護衣前往,「同時」聯絡衛生機關。
一樣沒限制要等衛生局同意才能派救護車送民眾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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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府一直說恩恩案發生後,中央改了指引,好像都是中央的問題,卻對自己處理恩恩送醫過程中的疏失和橫向聯繫的真相絕口不提。
兩條中央指引,從沒限制過這種生命危急事件的派車就醫,徹頭特尾限制了基層同仁行動的,是新北市自己訂的 SOP。
各位大長官拜託不要再跳針,不要再推託,更不要想把事情推給基層了事,奉命行事忙到翻天的他們,遵行的也是你們設計的SOP!面對真相,負起責任吧。
原文出自卓冠廷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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