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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酒新建工廠決策反覆虛耗公帑 監院糾正金門縣府

圖片來源:中央社

監委蘇麗瓊、王榮璋、蔡崇義今天說,金酒公司辦理包裝工廠及包材庫新建工程,十多年來決策反覆,衍生鉅額不經濟支出,金門縣政府未善盡監督職責,監察院通過糾正金門縣政府與金酒公司。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財政及經濟委員會4日通過監察委員蘇麗瓊、王榮璋、蔡崇義提案,糾正金酒公司及金門縣政府。

監委調查發現,金酒公司為改善包裝場地作業環境、建構符合法規標準的包裝工廠,以及解決庫儲不足、酒瓶露儲問題,從 2003 年起辦理金寧廠包裝工廠、包裝材料及成品倉儲等工程, 2008 年以營建重要資材價格大幅上漲決議工程暫緩執行。 2009 年 11 月、 2010 年 12 月與委託規劃設計廠商正弦公司、台灣世曦公司終止契約,各支付新台幣 1161 萬餘元及 1625 萬元。

監委指出, 2021 年 4 月,金酒公司再以包裝場地、產能不敷未來發展需求、建構符合法規標準的包裝工廠,及倉儲空間嚴重不足、酒瓶露儲難以改善等理由,決定重啟工程,幾經波折,直到 106 年5月才同意委託專案管理廠商技佳公司提出的先期規劃與可行性評估報告。

不過,監委表示,金門縣政府卻在 2017 年 9 月通知金酒公司,以工程無急迫性,暫緩辦理;金酒公司才在 2017 年 10 月決議取消興建, 2018 年 2 月通知技佳公司暫停執行,並支付 497 萬餘元。

監委指出, 2019 年 1 月金酒公司新董事長上任後,認為工程有興建必要,又重啟工程,其後因工程需求一直無法確定,為避免公司本身延遲履約而造成損失,今年初已與技佳公司終止契約,並支付 256 萬餘元。統計付給 3 家廠商共 3540 萬餘元。

監委說,當初工程啟案及歷次重啟工程的原因,都是為了改善包裝工廠作業環境、倉儲空間不足、酒瓶露儲問題等,但因金酒公司十多年來對於工程興建與否搖擺不定,造成多年來額外支出的外包人力、運輸、倉儲成本 2200 餘萬元,以及包材變質或遭颱風侵襲受損報廢的損失 6100 餘萬元,合計高達 8400 餘萬元,金酒公司確有怠失。

監委指出,金門縣政府持有金酒公司 99.9964 % 股權,是最大股東,同時也是金酒公司的督導機關,卻任由金酒公司決策反覆,除造成不經濟支出 8400 萬餘元外,支付 3 家廠商共 3500 餘萬元費用所完成的設計成果,日後能否繼續使用也不無疑義,有虛耗公帑之虞,金門縣政府顯未善盡監督職責,核有違失。

監委也說,金酒公司包裝廠房老舊,作業空間狹小、動線蜿蜒曲折,多次發生工安事件,另外,包裝產線運作時會發出極尖銳刺耳的噪音,對員工健康產生重大危害,因此要求金酒公司儘速改善現有包裝作業環境,以保障員工安全及健康,並函送勞動部參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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