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拍板防疫保單理賠原則,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居家照護將比照一般住院理賠,以隔離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天數;另因屬於輕症,將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因應「輕症居家照護」陸續啟動,金管會協調產、壽險公會訂定防疫保單理賠因應措施,今天正式公布防疫保單理賠因應原則。
第一,針對現行已銷售防疫保單承保範圍包含住院日額保險金部分,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在居家照護期間,可比照一般住院予以理賠。
第二,由於輕症或無症狀者才會安排為居家照護,無須入住醫院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因此不會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第三,輕症仍是確診,防疫保單若有提供確診定額補償,保險公司仍會依契約條款約定進行理賠。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針對理賠原則指出,保險業者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的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林志憲說明,被保險人如果確診 COVID-19 ,原本應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接受治療,但為進行輕重症分流、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
林志憲說,由於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的 COVID-19 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也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因此金管會協調業者放寬防疫保單理賠認定。
隨著近期政府防疫政策變化,保險業者進行保單下架改版,市場預估未來新版防疫保單承保範圍,將與舊版防疫保單保障內容大不相同。
對此,林志憲強調,保險公司進行招攬作業時,應明確向保戶說明重要約定事項,並在要保書等書面文件或網路投保網站以明顯顏色或字體提醒民眾;民眾投保前也應詳閱保單條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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