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COVID-19 疫情持續,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第 2 級疫情警戒標準及春節檢疫專案實施期間延長至 2 月 28 日,呼籲入境人員務必配合相關檢疫措施,境內民眾落實防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在記者會表示,因應國際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國內持續新增本土個案,並出現感染源待釐清個案,且春節人群南北移動及聚集增加,需密切監測年後疫情變化,2 月 8 日至 2 月 28 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 2 級。
外出全程佩戴口罩,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正式拍攝或進行時,維持須戴口罩。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的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的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的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禁止飲食。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 1.5 米/人(2.25 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 1 米/人(1 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另外,春節檢疫專案自去年 12 月 14 日起實施以來,提供入境者依其所具備條件有不同檢疫方案的選擇,以符合不同情況民眾檢疫需求;經評估各國檢疫策略及專案整體執行情形,延長實施期間至今年 2 月 28 日(航班表定抵台時間計算)止,相關措施均維持專案規定。
陳時中說,春節檢疫專案內容包含 14+0+7、 10+4+7 及 7+7+7 共 3 項方案,相關規定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 COVID-19 防疫專區/特殊專案/春節檢疫措施專案項下查閱。
陳時中提醒,民眾於返台前務請事先瞭解並確認適用方案再擇定,且方案擇定後不可變更,入境後請配合各方案所訂檢疫規定,避免違反規定而受裁罰。
選擇 7+7+7 方案檢疫者,返家後 7 天如採 1 人 1 室檢疫條件,其同戶內同住者(非居家檢疫者)應共同遵守加強暨自主健康管理相關規定及檢測措施,以維護自身及家人健康,共同守護社區防疫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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