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協會認為,移工爭取勞權應該回移工母國,在台灣自由轉換雇主可預期的是勞動力秩序大亂;移工聯盟說,照顧重症失能者應長照制度結合移工,而非只仰賴一名外籍看護。
台灣移工聯盟今天舉辦「我要自由轉換」移工大遊行,約有 400 多名各國籍移工由台北車站出發,行經民進黨中央黨部後轉往勞動部,表達廢除「就業服務法」第 53 條第4項關於禁止移工轉換雇主的規定。
在遊行之前,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舉辦線上記者會表示,協會中許多重症的雇主在聘請移工前都已經透過視訊等方式,清楚表達僱用需求,雙方確認後才簽訂契約,重症失能是需要 24 小時的照顧,移工卻又在簽約後想要轉換;失能者需要受照護與人權,支持禁止移工跨業轉換的正當性。
台灣身心障礙者人權監督聯盟理事長張學恒感謝多數外籍移工對台灣的努力,但他直言,對於部分主張自由轉換雇主的移工,可預期會造成台灣勞動力秩序大亂,移工自己的國家沒辦法保障他們的工作權,不該跑到台灣來要求。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在遊行出發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雇主協會,外籍勞工應該與長照制度連結在一起,重症病患沒人照顧,應該要有政府的資源介入,不應該只仰賴一名外籍看護。
陳秀蓮認為,因為人不是機器,不可能負擔這麼高強度的照顧,重症家庭也無法負擔起2人以上的照顧成本,但目前為止,長照將聘用外籍勞工的雇主排除,造成弱弱相殘。
陳秀蓮也向雇主協會喊話, 2021 年 8 月開始勞動部限制移工跨行業轉換,有 4000 多名看護工選擇回國,所以限制移工轉換沒有解決重症患者無人照顧的問題;這一年來缺工,相信所有需要長照的雇主壓力很大,希望雇主團體能一起合作,讓長照的悲劇終止在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這幾年。
陳秀蓮強調,自由轉換不是漫無目的,而是在台灣可以聘用外籍勞工資格的雇主中進行轉換,當移工有選擇工作的權利,整個產業界才能想辦法進步;另外,若真的有剝削工人的雇主或仲介,就沒辦法再聘僱,才有辦法改正國際看台灣剝削工人的觀點。
陳秀蓮提到,外籍移工可以在台灣工作 12 至 14 年,等於是變相在台灣生活,在談移工能不能變成「移民」的前題,應該要看勞動條件,如果勞動條件還是像現在這樣「誰會想留在台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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