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到 3 類對象第 3 劑 COVID-19 疫苗將開打,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今天說,主要考量醫護人員風險高且國籍航空機組員有零星染疫,接種間隔可從 6 個月縮短至 5 個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今天出席「預測到治療主動式急診多層次感染症地理資訊系統及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台大醫院診治及照護經驗新書發表」視訊線上記者會,被問及第3劑疫苗提前開打事宜,他透露決策過程。
張上淳說, 11 月 28 日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 )專家會議,針對追加第 3 劑疫苗達成清楚共識,即參考國際上許多國家建議,可開始施打第 3 劑疫苗。
張上淳表示,第 3 劑與第 2 劑疫苗理想間隔時間為 6 個月,但也參考部分國家視疫情狀況,必要時可提前至間隔 5 個月。
張上淳說,此決策主要考量醫護人員與國籍航空機組員。醫護人員照顧病人時有機會接觸病毒,且距離接種疫苗已過一段時間,體內抗體濃度逐漸下降;而機組員經常飛往國外,雖在國外盡量保持零接觸,但仍有零星染疫個案,故建議必要時可提早追加第 3 劑。
張上淳說,專家建議在疫苗供應充足情況下,針對特定族群或者全體民眾有必要時可提早追加第 3 劑,相信指揮中心會參考專家建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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