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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開案判刑定讞 蘇德建、游世一發監執行

圖片來源:中央社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等人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游世一判刑4年4月、蘇德建判刑3年8月,2人上午向北檢報到,檢察官訊後發監台北監獄執行。

蘇德建進入北檢前未對媒體表示意見;游世一則表示,這個案子中只要有人買1張股票,就得判刑7年以上,希望經過這個判決,讓社會公評司法有無更加改善空間,他坦然接受,因為他相信司法。

此外,趙建銘提前一天,於昨天下午4時自行前往台中地檢署報到,下午5時許發監台中監獄;趙玉柱今天上午則在兒子趙建勳的陪同下,向台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將被送往台南監獄服刑。

全案起於,趙建銘於 2005 年間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於三井日本料理聚餐。趙建銘得知新台幣 165 億元聯貸案、不良債權融資案等台開利多內線消息,返家後與父親買進台開股票,待股價上漲脫手賺取差額。

台北地檢署於 2006 年 7 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處趙建銘 6 年徒刑、趙玉柱 5 年 6 月徒刑,蘇德建、游世一各判刑 4 年 3 月。案經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趙建銘、趙玉柱 7 年徒刑,蘇德建、游世一各改判刑 7 年 6 月、7 年 2 月徒刑。

歷審對於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計算方式及是否合併計算認定不一,案經最高法院多次發回,高院更五審認為,被告 4 人基於共同犯意聯絡,彼此分擔傳遞消息、買入股票等內線交易分工,應將獲利合併計算,以如實反映危害程度。

更五審認為,本案犯罪金額已達 1 億元以上,應論以證交法的加重內線交易罪,可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因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改判趙建銘有期徒刑 3 年 8 月;趙玉柱改判 4 年,蘇德建改判 3 年 8 月徒刑,游世一改判 4 年 4 月徒刑。最高法院 14 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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