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私立德芳教養院員工涉虐待毆打自閉症院生致死,國民黨立委萬美玲今天表示,現行法律未針對機構若虐待致死或重傷等,予以加重處罰的規定。衛福部次長李麗芬指出,行政院已指示,情節重大可朝立即撤照來修正法規。
苗栗私立德芳教養院員工涉虐待毆打 28 歲李姓自閉症院生致死,苗栗縣政府日前表示,全案進入司法調查,除慰問家屬外,也裁罰教養院新台幣 30 萬元,並勒令停業,未經許可不得復業。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蔣萬安、林奕華今天在立法院召開「捍衛身心障礙者照護權益修法」公聽會,邀請衛福部次長李麗芬、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等人與會,探討如何預防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對服務者的不當行為。
萬美玲表示,台灣近 10 年身心障礙人數逐年增加,從 2011 年的 110 萬人增至 2021 年第一季近 120 萬人,而根據社家署統計,自 2007 年以來,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因虐待、提供不安全設備等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90 條的裁罰僅 11 件。
萬美玲指出,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於福利機構若虐待身障者,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未針對機構若不當教養、虐待致死或重傷等,予以加重處罰的規定;以德芳教養院事件來看,依現行法令,就只能開罰 30 萬元,勒令停辦一年,值得檢討。
蔣萬安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是身障者的靠山,但國內近年身障者受虐案件統計,包括 2016 年 405 人次、 2017 年 543 人次、 2018 年 560 人次、 2019 年 619 人次,去年稍下降為 535 人次,整體趨勢是不降反升,身障權益不但沒進步還越來越嚴重,顯示許多法規內容必須全面盤點檢討、修正。
林奕華指出,對於身障者在福利機構受虐,除司法單位調查外,法制面也要彌補疏漏。老人福利法在去年就修法提高機構造成服務對象死亡的罰款,且不用改善期就可予以停辦等規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顯然沒跟上此修法節奏,希望趕快補起漏洞。
李麗芬表示,德芳教養院事件發生後,社家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與縣府合作處理,已在8月 27 日命令機構停業並安置 11 名身障者,撤銷機構的募款;行政作為目前已告一段落,將會成立因應改善小組並邀請各團體加入。
李麗芬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情節重大不應只是停辦,可以朝立即撤照來修正法規,並研議在通報部分增加罰則,也要求處理人力無法聘足的問題。
李麗芬表示,衛福部將透過每年 10 億元的身障機構躍升計畫,並與勞動部積極研議如何補充人力、訓練;在 2024 年透過第二期資源布建計畫,逐步完成住宿型、社區型的機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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