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方日前針對在台3線三灣、獅潭路段捕捉重機過彎的攝影「追焦手」開單取締引發議論,交通隊今天表示,追焦手有間接造成危險駕車之虞,經勸離不聽才開出 300 元罰單。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副隊長許豐都指出,台3線因風景秀麗、路幅廣闊且彎道多,廣受大型重機騎士、超跑愛好者青睞,也吸引許多攝影追焦手前來捕捉重機過彎「英姿」,經統計縣內台3線追焦熱門地點共有大湖地區台3線北上 106 公里、台3線北上 116 .9公里及三灣地區台3線南下 103 .6公里、台3線南下 105 .5公里等8處。
警方表示,攝影人士蹲在路旁空地、水溝內等候拍照,此舉可能間接促使重機車友為了耍帥入鏡,在過彎時加速、壓低車身,稍有不慎容易造成事故發生,有危險駕車之虞;去年5月台3線三灣路段,就曾發生重機過彎失控自摔,不僅騎士受傷,也波及路旁4名「追焦手」事故。
為維護台3線周邊居民及用路人安全,縣警局規劃假日或連續假期在在轄內各熱門追焦地點執行巡邏、守望及測照等勤務,並取締車輛違規超速、未依規定改裝或變更車體等交通違規,警方上週末也首度針對路旁攝影追焦手勸導離開不聽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78 條1項4款告發,引起網友熱議。
許豐都說,上週末針對攝影追焦手勸離 36 人次,有4人次不聽勸導,才開出新台幣 300 元罰單,他強調,警察局非以取締為目的,重要的是保護追焦手及用路人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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