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家育幼院蕭姓女輔導員涉嫌多次持手機拍攝男童洗澡裸照,共8名男童受害。北檢3月間已起訴蕭女,今天則依湮滅證據罪嫌,起訴涉嫌藏放硬碟等證物的蕭女父母。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蕭姓女子原為一家育幼院生活輔導員,負責照顧弱勢兒童,涉嫌於民國 104 至 105 年間,多次要求當時年僅7歲至 11 歲的男童共浴且不得關門,再持手機拍攝男童全裸照片,共計8人受害。
108 年間,一名被害男童在兩性平等課程中,提及遭輔導員拍攝裸照一事,引發育幼院職員起疑,透過管道向外檢舉;警方獲報介入偵辦,對蕭女住所實施搜索,查扣6張男童共浴裸照。
蕭女否認犯行,辯稱只是生活紀錄,且是應男童要求才拍攝,但被害男童指證歷歷,表示蕭女未曾取得他們同意即拍照。
檢察官認定,蕭女涉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使未滿 18 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3月間起訴,並以被害男童本應藉由庇護獲得更多關愛,卻遭蕭女拍攝裸照,且蕭女犯後態度不佳,請法院從重量刑。
北檢還查出,蕭女的父母涉嫌協助蕭女將硬碟、手機藏放至茶葉罐中,導致檢警2度搜索才查獲關鍵證物,今天另行起訴蕭女父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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