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武漢肺疫情升溫,民眾外送點餐需求增加,勞動部今天修正相關要點,要求平台業者應提供口罩等相關防疫物資供外送員使用,若業者未落實,最高可開罰新台幣 30 萬元。
全國武漢肺炎疫情( 2019 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 )升為第3級警戒,考量疫情期間,多數民眾居家辦公,外送點餐需求增加,為保護外送員避免染疫,勞動部日前會商衛福部再次修正「食品外送平台之外送員(取送餐)防疫重點事項」。
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指出,這次修正重點包含規範平台業者應置備口罩、清潔消毒用品等相關防疫物資供外送員使用,並優先採取「行動支付」及「無接觸取送餐」服務機制,避免現金交易產生不必要的曝露與接觸。
另外,如果外送至防疫旅宿或醫療院所等高風險地點,外送員也應主動與消費者約定於戶外、通風良好處或指定的適當場所取餐,並遵守相關防疫管制事項。
張國明表示,由於外送員跟平台業者契約態樣多,如果業者未落實相關措施,而外送員與平台屬承攬關係,可依照未盡承攬管理危害告知開罰新台幣3萬到 15 萬元,但如果是僱傭關係,則依職安法第6條開罰3萬到 30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