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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新法草案初審 勞團訴求職災醫療終身給付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工傷協會與 RCA 員工關懷協會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訴求調高職災保險費率至 5%,將職災醫療保險放寬至終身給付,實支實付。

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指出,依照政院版,要將職災保險基金用於預防與重建法人經費,更應將保費視為強制雇主提列的職安成本;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中,攸關保費計算的第 16 條仍沒有規定調漲保費,不願意造成雇主負擔。

這場「職保新法,要打消 RCA 呆帳,五一大禮,不要畫空心大餅」記者會,劉念雲表示,工傷協會提倡調高給付、擴大照顧,主張將現行各行業平均費率 0. 21 %提高至 5%,呼籲立委也該提出費率對案以示負責。

RCA 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質疑,勞動部與立委都沒有徹底從 RCA 事件檢討整體職災政策,以職災醫療為例,早年發病的會員未能留存醫療單據,勞保局也難以勾稽,即使打贏官司,罹癌員工的醫療支出仍是自掏腰包,或由健保支應。

談及 RCA 事件,杜津珠指出,第一批判賠名單中共計 120 多名罹癌會員,許多人中年離開職場後發病、甚至有 1/ 10 比例是超過 65 歲退休年齡發病,更受到現行職災醫療給付限制,在退保1年後就喪失請領資格。她呼籲,職災保險新法要以 RCA 案為師,這次修法一定要將職災醫療保險放寬至終身給付,並且採實支實付。

RCA 員工關懷協會前理事長劉荷雲質疑,草案規定勞動部每3年檢討一次費率,排除參考 RCA 案,這是枉費了 RCA 勞工花 20 年爭取到的成果。

記者會上,工傷協會等團體高喊「職災新法畫大餅、空心費率吃不到」,指出這次修法最關鍵的是費率,希望正視勞團的修法意見,別對職災勞工「畫餅充饑」。

美國無線電公司( RCA )工傷求償案源於台灣 RCA 於 1970 年在桃園設廠生產家電, 1992 年關廠停產,後來發現長年使用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等,嚴重污染土地與地下水,導致不少員工罹癌。這些員工打民事官司,於 2004 年 4 月 22 日在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向 RCA 等公司求償,歷審都認定, RCA 等公司應負賠償責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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