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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專欄》「消失的情人節」若發生在現實中,真的浪漫嗎?

電影「消失的情人節」由演員劉冠廷(前)、大霈(李霈瑜)(後)主演。圖片來源:中央社

愛情,有喜劇片、悲劇片,日本甚至有動作片。但是,2020 年的金馬獎最佳劇情長片,雖然號稱「愛情喜劇片」,可能是因為慧根太低、無法領悟,至今還是很難理解,應該歸類為恐怖片的長片,為什麼會是喜劇片?尤其是在屏東一個女孩被殺害以後,更覺得毛骨悚然。來,我們來揣摩一下故事情節真的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時候,會是什麼樣子。

你在小時候,有次生病進醫院,跟隔壁病床的男生認識,約好要寫信給對方,彼此鼓勵。後來,事情忙也就忘記了,從此兩個人沒再見過面。30 歲那一年,跟一個自己喜歡的對象約好要去參加比賽。結果那天突然時間靜止,發現自己那天的記憶完全消失。抽絲剝繭之後,發現原來是那個小時候認識的男生,把自己「綁架了一天」,載著你回到了故鄉,一起拍了很多合照,最後在你額頭上輕輕一吻。而你最後發現,其實他有信守承諾,曾經寫了非常多信件給自己,都累積在信箱裡。

藝人大霈(李霈瑜)(前右2)演出電影「消失的情人節」。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你會怎麼想?

浪漫?開心?覺得青梅竹馬再相逢,竹馬繞床弄青梅?

不,這時候應該要報警,跟警察北北說,就是他,把他抓起來。不是嗎?電影不是不能有創意,但是以我這種俗氣的人,要能從中理解創作者的創意與善意,真的不容易。看完這部恐怖片以後,是不是有些人會因此覺得癡情感動天,她只是不認識我而已,只要能知道我的真心,她會愛我的、她一定會被我感動的。當然,或許會有人說,拜託,這不就是電影,跟電動遊戲不是一樣嗎?誰會把生存遊戲當真,真的去街上殺人?

會這麼說的人,可能低估了一年之間,因為被跟蹤、騷擾,因而前往警局報案的數字。

平均一年將近 8000 件的報案,這還不包括不敢報案、覺得沒用、隱忍不發的犯罪黑數。對於「愛慕的人」跟蹤、騷擾,進而發展出暴力行為,例如這一次屏東殺人案,難道就不是「得不到你,所以我要毀了你」的恐怖事件?

有個人喜歡你,所以他在你的信箱裡寫滿所有的情書,你拒絕他,他覺得你害羞。於是直接到公司、住家樓下站崗,每天對著你笑,笑得你的心發毛。但是他什麼都不做,就這麼靜靜的看著你。你去哪裡,總是會「偶然」遇到他。搬家?他會找到你,換工作,他會打電話去新公司問安。他會自稱是你的男友或老公,讓同事把你的新電話給他。你交了新男友,他會生氣的質問你,你為什麼要跟渣男交往,他最愛你,愛你入骨、愛你到死。你掛他電話,他會更憤怒,終於有一天,他採取行動了。

抱歉,一直到他採取行動之前,你報警,警察會說,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可以罰他 3000 元,警力不足,真的很抱歉。你不理,他會說你害羞,一定要追到你為止,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烈女就怕纏,我就纏死你。沒有法律保護你,你能怎麼做?

所以,反跟蹤騷擾法的制訂,勢在必行。

現行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只能針對家人、夫妻,或是交往過的情侶核發保護令,但是不能針對沒有交往過的人核發。

法律通過以後,至少可以於法有據,盡快核發警告令或禁制令,要求被告遠離被害人,不然可以按照現行犯的制度逮捕,甚至對於違反命令的人身傷害、妨害自由行為加重刑度,為什麼政府到現在還沒有辦法進行立專法?

屏東的悲劇已經造成,一名女孩無辜的被糾纏者製造假車禍殺害。如果我們對於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還不能深刻體認,對於「追求」的定義還是存在著這麼多的想像與浪漫,對於反跟蹤糾纏法還停留在「立委呼籲要盡快立法」(X!不就是你要立法,你是呼籲什麼鬼!),那麼,我們該如何面對,那些深受騷擾、跟蹤、傷害、殺害的被害人?

請打電話給你的立委,盡快通過反跟蹤糾纏法。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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