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今天發布年度全球人權報告;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 2020 年在 COVID-19 疫情下,人權侵害的情況並未減緩,世界各地的人權捍衛者及尋求庇護者,都面臨了更大的挑戰。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多國以疫情為由擴大攻擊人權: AI 年度人權報告」記者會,說明報告相關內容。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東南亞及太平洋區域辦公室副秘書長羅助華表示,在亞太地區,疫情使移民、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的處境惡化,如新加坡移工受到嚴格檢疫措施;馬來西亞移工因涉犯移民法規,遭拘留於過度擁擠的設施中,增加他們染疫的風險;在泰國,移民及難民受到無限期地任意拘留,擁擠的拘留設施提升他們的染疫風險等。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說,疫情期間跨部會資料整合,是因應疫情時的緊急手段,在使用上必須要確定其措施的終結時間,在疫情結束後應該斷開,這不僅是影私權的問題,更是國家安全問題。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幼玲表示,去年全球遭受到 COVID-19 疫情影響,台灣所幸應防疫措施超前部署,疫情控制得宜;然而,因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等措施,民眾的影私權因而被影響。
王幼玲指出,隱私權是公政公約所保障的權利,鑒於疫情影響,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提出「應對 2019 冠狀病毒的指導方針」,國家人權委員會為保障及保護人權,將依據國際權標準及規範以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的指導方針,適時檢視政府政策。
邱伊翎說,肯定台灣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期待它能扮演起監督、促進及推動國際人權法在台灣具體落實的重要角色。
此外,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由於香港人權急遽惡化,台灣政府應建立明確完整的庇護機制,不論透過推動難民法立法、擴充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8 條的庇護機制或訂定港澳條例 18 條施行細則,又或者呼應民間有關「香港人權與民主條款」的建議,都是最實際的支持。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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