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接獲情資,任職幼稚園的代課男老師利用照顧女幼童時,以玩具、如廁後擦拭屁股等方式,趁機用手機拍攝女幼童私密處,檢方認為男子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檢方接獲情資, 35 歲男子在 108 年8月到 110 年2月間在多所幼稚園擔任輔導老師和代課老師,利用家長對於其身分的信賴,竟伸狼爪傷害3名無知女幼童。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欣儀 12 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雲林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日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逮捕男子,並查扣其手機和電腦。
檢方調查,男子以玩具吸引注意、誆稱要看有無吃飽、如廁後擦拭屁股、趁熟睡之際褪去其衣褲等方式,以手機拍攝女幼童裸露的私密處照片、影片,並將照片、影片以電腦、手機上傳至網路個人雲端空間供自己觀看。
檢方認為,男子藉由年幼女童對於性自主意識尚處懵懂之際,侵害這些女童的性自主決定權,以滿足自己性慾,顯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行為及滅證之虞,為避免其他女童受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說,案發後幼稚園已將男子解聘,也通報到教育部列為不適任教育人員,並針對受害的女學生啟動輔導機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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